4006-01-9999医疗卫生
【导读】2015江苏盐城大丰区医疗卫生招聘考试招人才,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第二批面向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应往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招聘岗位要的身体条件;

  4.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6.报考人员需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还需取得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用工)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8.盐城市大丰区卫生系统事业编制内在册人员不予报考。

  二、招聘岗位

  详见下载《2015年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可登陆以下网站查询下载: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sdflss.gov.cn

  大丰人才

  http://www.dfrc.com.cn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sdfl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9月21日09:00-9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9月21日09:00-9月25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9月21日09:00-9月2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将于24小时之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人才引进类岗位缴纳考试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于10月9日-10月 10日期间登陆报名考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大丰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5-83929231。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人才引进类岗位设1︰2开考比例,其他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情况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核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5年9月29日9:00-16:00登陆到报名网站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由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局共同组织。

  人才引进类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设最低合格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1日,9:3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查询。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研究确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2.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局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形式:护理岗位为护理技能操作,其他招聘岗位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人才引进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最后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主管部门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3288233(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局纪检监察室)

  0515-82030991(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3288269(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局人秘科)

  0515-83929231(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考试中心)


(责任编辑:李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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