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的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14年公开招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卫生和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卫生和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5名,其中管理人员9名,专业技术人员296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9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9月16日。 (责任编辑:董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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