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到我区妇婴医院工作。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资格准入、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经过严格的基础理论知识考试、面试,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专业及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工作人员8名,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应聘人员学历及资格要求

  1、医生:中、高级职称需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齐全,中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副高年龄在42周岁以下(含42周岁),在三级医院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或二级甲等医院工作八年以上(含八年),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含47周岁);正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在三级医院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或二级甲等医院工作十年以上(含十年),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含48周岁)。

  初级职称需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超声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齐全;2014年毕业生如被录用,须在试用期内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初级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在三级医院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二级甲等医院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含35周岁)。

  2、助产士:助产专业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护士执业证、资格证、助产技术服务合格证、主管护师证齐全,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三)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开发区电视台、鲅鱼圈新闻网、鲅鱼圈人事人才网、营口人事人才网、营口卫生信息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公告时间:2014年8月20日-2014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董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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