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参照广东省2014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县委办、县府办2012年11月27日会议纪要(14)和2014年6月13日县政府第15届35次常务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4〕5号)有关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我县卫生系统(县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遂溪县卫生系统(县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名额: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8名。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思想文化素质高,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为卫生事业献身精神,服从组织分配;作风正派。

  (三)身体健康。

  (四)县卫生系统(县直)2011年12月31日前自聘(临聘)医学类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现在岗人员。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1《遂溪县卫生系统(县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二)报名地点:遂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人:戚赞,联系电话:0759-7710628)。

  (三)报名要求

  1、采用自愿报名的原则,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应聘者填写的《遂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近期彩色免冠一寸同底相片2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计划生育证明。

  五、资格审查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笔试准考证。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竞聘。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通用卫生知识。

  2、笔试时间:8月23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址和注意事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3、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笔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

  (二)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予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具有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且在本辖区医院工作的现在岗人员。

  (2)具有卫技、护士执业资格,且在本辖区医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现在岗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在本辖区医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现在岗人员。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不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对确定为体检的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试成绩、面试对象名单、体检对象名单及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名单,将按相关规定在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

  (七)聘用

  拟聘用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为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属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七、其他事项

  (一)这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县纪委监察局监督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有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相关信息可登录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查询。

  (四)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759-777101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9- 7710628(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附件:

  1、遂溪县卫生系统(县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uploads/soft/140729/1-140HZ95625.doc

 

  2、遂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uploads/soft/140729/1-140HZ95F3.doc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魏世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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