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2 13:11:35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卓坤医学网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整理发布:淄博卫生人才新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医师资格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淄博卫生人才发布医师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一)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相关内容,详情如下: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六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裁量标准
【严重】
①违法情形: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
②处罚标准: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
官方公众号
官方客服号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荐 | |||||
热点考试 | |||||
考试公告 | 考试快讯 | 报名时间 | 报名条件 | 报名入口 |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准考证打印 | 成绩查询 | 证书领取 | |
实用备考 | |||||
免费直播 | 每日一练 | 医考题库 | 网课推荐 | 备考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