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6 10:58:25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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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1日以前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医师申请将军队《医师资格证》换领为地方《医师资格证》需提供的材料: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3份。
2)申请人学历证书及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3)由大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出具的换领《医师资格证书》介绍信。
4)由地方安置部门出具的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的安置证明。
5)原持有的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3份。
6)申请人取得“医师”及以上职务任职命令文件复印件2份。
7)申请人6个月内2寸免冠素底正面半身照片4张。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医师应于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安置9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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