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8 09:06:17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整理发布:新疆哈密地区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医师资格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新疆哈密地区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局,地直、中央及自治区驻哈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5年 第01号)要求,为确保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自治区卫计委的有关考试报名工作要求,现将哈密地区2015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名资格
报名资格受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执行。
(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毕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二)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毕业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科毕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地点及时间
各县(市)卫生局、地直、中央及自治区驻哈各医疗卫生单位(以下简称报名点)组织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
网上报名网址: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各报名点组织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20日期间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点击网站报名后认真阅读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知、流程、报名承诺书、报名条件及相关注意事项。阅读充分理解后,按网站提示如实填录个人信息。填录完成后提交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考生可重新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修改,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考生网报时务必上传白底近期免冠照。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份(本人签字、审核单位盖章、网报照片要白底)-此表今年起由考点授权各报名点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考生提供)。
3、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务必要带)。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的表格)。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单位考核合格证明。
6、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除提交前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外,还应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承诺书》。
7、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8、考生所在卫生单位应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及材料一律使用A4的纸张,不得裁剪,复印材料务必清晰可辨。审核单位严格按照2014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初审后并加盖公章,并按上述顺序左上角装订成册。
(三)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各报名点将考生提交的初审材料及费用,严格按照现场确认工作时间安排到哈密地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已发至卫考群共享中,请自行下载后安排好初审时间及材料收集。
四、收费标准
执业医师34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60元/人。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网报照片务必为白底近期免冠照,禁止上传手机、摄像头自拍照片。
(二)提交各种证件均需原件。少数民族考生必须完整准确填写父姓及姓名中间的圆点符号。
(三)各报名点必须要求考生认真详细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其中所在单位、毕业学校必须填写全称(不得使用简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完整填报,系统会默认填报信息,在往后的填报中信息与今年完全一致才可报名成功,单位隶属级别必须准确填写。要求考生务必记住网报用户名、密码及邮箱,网报邮箱要求尽量勿用QQ邮箱,便于往后查找密码。
(四)提交《试用期合格证明》的有关要求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表,填写后由试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由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门诊部、诊所、疾控等单位的考生,单位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签署意见,加盖试用单位公章后,考生还需到所在辖区卫生局审核,各(县)市卫生局在“备注”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地直医疗单位负责通知及审核本单位申请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兵团卫生局负责通知及审核所属驻哈单位的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单位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签署意见,加盖试用单位公章后,考生还需到兵团卫生局审核,在“备注”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武警、部队、公安边防卫生局(处)负责通知及审核所属单位的现役军人报考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并在考生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备注”栏签意见,加盖公章。
(五)2014年起,增设哈萨克医学专业内容。
(六)乡镇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另行通知。
(七)各报名点要加强对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要选派责任心强、掌握考试政策、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来承担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要做到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审查报名资格,并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和经办人姓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取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其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责任。
六、联系人:刘 红 徐静 电话:2269728
哈密地区卫生局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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