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5 10:44:13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s://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医疗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华图医疗发布:2025云南西双版纳州州直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校园招聘)公告(33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为加强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计划开展州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校园招聘计划招聘3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5年西双版纳州州直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
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4)。
三、资格条件
(一)对象和范围
1.普通招生计划医学院校医药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23—2025年毕业生);
2.医药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3.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
4.取得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且在临床一线工作满3年人员(不含护理人员)。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专业对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6.报考人员年龄为18至35周岁,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含7月31日);
7.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报考州人民医院临床医师A岗,学历为本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生,以住培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进行报名,并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与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和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6.现役军人;
7.西双版纳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招聘工作组在云南中医药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开展专场招聘,招聘岗位及人数随校园专场招聘工作推进情况相应进行递减,如同一招聘岗位在上一场招聘会已招满,下一场招聘会将不再进行招聘。
(一)第一场招聘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3月13日9:00至12:00;
报名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五行广场。
(二)第二场招聘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3月14日9:00至12:00;
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
(三)联系方式
1.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691-2139022
2.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
联系电话:0691-2723006
3.西双版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691-2123541
4.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19106940001(座机)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网站、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等媒体发布。
(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因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需提交材料:
1.《西双版纳州州直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内容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校验印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获得奖励表彰证明材料、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等。
3.承诺书(考生须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附件3)。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报名开始即同步开展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2比例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
(四)面谈。面谈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学业成绩、工作实绩、能力水平、培养潜力与岗位匹配度。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谈最低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面谈评分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考核环节评分为最终成绩。
(五)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核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则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六)面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及单位学科发展需要,分学科进行面试考核。本次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题由各用人单位指定专人出题,并严守保密要求,面试考核考官由现场招聘工作组确定,考官人数为5人。面试考核实行量化计分,取所有考官的平均分计为面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考核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七)现场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在划定的最低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现场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及补充协议。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八)体检。由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医院由州卫生健康委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因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1次。
(九)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考察出现因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形,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1次。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党组织会议研究后,报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由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1.对反映聘用对象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对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于2025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结业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9月30日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对考核招聘中发生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招聘中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
八、其他要求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用人单位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的规定,聘用到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须于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的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需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具体服务年限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签订。
九、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本公告由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691-2146130
监督电话: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41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691-2122353。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1:2025年西双版纳州直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西双版纳州州直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4:教育部研究生、本科及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rar
原文标题:西双版纳州州直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校园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sbn.gov.cn/wjw/57973.news.detail.dhtml?news_id=294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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