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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人公告(2)

2022-12-09 16:44:19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北海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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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北海人才网发布:2022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医疗卫生招聘考试备考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4.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5.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作为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但对个别确需当年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海城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1:2以上比例开考。两年内多次招聘并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或者入围面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达到全区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确需当年补缺,由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海城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1:1比例开考。

卫生院、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学校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只用于划出面试人选,不带入总成绩。

没有面试人选入围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中上旬。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海城区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及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方式及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5.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海城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满分值60%以上方可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或面试缺考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市人社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三天内,由海城区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公布所有入围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即笔试+面试成绩,其中,学校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四、基层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13号)精神,报考北海市海城区地角卫生院中医医师、全科医师和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的人员无须缴费。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时,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时,需要通过面试确定考察人选。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因有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岗位1:1比例的,报考人员仍需参加面试来确定考察人选。

 

五、教育系统合并岗位的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在面试后(时间另行通知)进行岗位选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总成绩高者先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先选)。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有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直至面试合格人员全部递补完毕。递补人员按本岗位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考生所选择的岗位进行递补,不再重新选岗。
 

六、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学校教师岗位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其他岗位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村(社区)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海城区人社局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海城区人社局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七、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海城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定向招聘和放宽条件招聘的岗位,统一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和海城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要坚持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法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聘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北海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4)。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五)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十一、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海城区人社局:0779-2097727

海城区教育局:0779-2022553

海城区卫健局:0779-3070381

附件1: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层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5: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聘资格审查证明.xls

附件6: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费减免办理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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