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8 13:57:21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2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214人公告(医疗岗189)(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在金平政务网公布。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人员。
2.组织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由金平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金平区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领取入职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2.应届毕业的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取得执业资格(职称)时限的条款,未按该条款取得执业资格(职称)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八、防疫要求
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在后续公告中进行明确。
九、其它事项
1.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本次招考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4.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54-86738610(金平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0754-86509005(金平区人民医院、金平区大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754-81880655(金平区中医医院、金平区金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754-88612951(金平区妇幼保健院、金平区金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754-82530536(金平区鮀浦医院、金平区鮀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754-88451763(金平区小公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754-88674629(金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754-88996337。
附件:
1.汕头市金平区2022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表((医疗卫生类)).xls
2.汕头市金平区2022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表(综合类).xls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28日
原文标题:部门街道动态_金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http://www.gdjinping.gov.cn/jpgkml/zwgk/zwdt/bmjddt/content/post_2140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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