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7 17:20:26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未知发布:青海省互助县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根据《互助县健康服务共同体人员统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同意县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请示的批复》(互健管委〔2022〕3号)文件精神,互助县中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核测评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根据医院人员急需紧缺,共计划招聘11人(限本县户籍),其中:护士7名,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详细招聘需求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
3. 岗位有资格要求的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详见招聘计划附表要求。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相关事项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详细阅读相关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5日18:00
报考人员需用手机端微信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个人入口)先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点击(考试报名)选择“互助县中医院2022年编外招聘”后按流程进行线上报名,报名完成后点击下载打印报名申报表(下载发送至个人电子邮箱)。报考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就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诺负责。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发布岗位信息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
除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外,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二)网上缴费
已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用手机端进入“青海卫生人才”公众号。
1、点击“个人入口”,弹出登陆提示,点击“登录”,选择“微信授权登录”;
2、点击右下角“我的”,页面显示“待付款”选项,点击相关考试进行支付缴费(报名费200元)。
缴费完成后,考生在“我的”页面点击“已完成”选项,可查看相关考试是否报考成功(缴费成功),若未缴费(或缴费失败),“已完成” 页面则无相关考试内容。
网上缴费时间:
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8日18:00
温馨提示:考生已完成缴费后,系统随即进行考场编排及其他后续考务工作,原则上不予退费。考生需要相关缴费发票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发票。
(三)准考证打印
请已缴费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个人中心”,进行准考证下载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将会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的“个人入口”新闻公告页面及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及总招聘计划决定核减、核增相关招聘岗位人数。
五、考试规则和流程
(一)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形式:闭卷考试
2、所有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一门,内容如下:
医务科岗位考查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医学影像科岗位考查内容有医学影像诊断、临床医学。
检验科岗位考查内容为医学检验技术。
财务科岗位考查内容有会计学、财务管理。
临床科室及医养中心护士考查内容为护理学。
3、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到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宁市南川西路69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户口簿或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需具备的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如仍未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将会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个人入口”新闻公告)及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将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保留招聘计划,可视笔试、面试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其他事项中总成绩并列处理办法执行。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具体体检时间将在“青海卫生人才”公众号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行前往互助县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其他事项中总成绩并列处理办法执行。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等情况。
六、工资及待遇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招聘人员一律为公立医院编外自主聘用人员,非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参照《互助县中医院自主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及后勤工作人员岗位薪酬管理实施方案》(互中医〔2020〕177号)执行,工作满一年后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的社会保险费用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分别根据规定由医院和个人按比例承担。聘用后达到《互助县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工同酬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院内纳入同工同酬。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所聘人员与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2.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者。
3. 应聘人员如需了解报考岗位相关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请直接与互助县中医院联系。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报互助县健共体管理委员会审定,并将审定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核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最少3年,明确岗位职责,适用互助县定岗、定责、定量等考核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管理。(聘期为一年一聘)。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由互助县健共体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督。
九、递补要求
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时,医院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召开党委会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严格依据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其他事项中总成绩并列处理办法执行。若考生在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环节主动放弃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环节的也视为主动放弃),请及时向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放弃证明。
十、相关要求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二)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每日申领“信康码”,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外出,对于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所在单位、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
2.考生参加考核,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考试当天本人“信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可截图保存至手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考核当天需现场进行查验。
3.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须接受体温检测,检测正常者,方可入场。考生请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核期间须全程佩戴。
4.请应聘者密切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服务号及订阅号)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如遇疫情风险等级变化,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核及面试工作。对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总成绩并列处理办法。如考核总成绩有并列的,按招聘条件中符合岗位的优先条件确定,如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照优先招聘建档立卡户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以上方式均无法确定的,按面试成绩优先确定。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公告、公示等重要通知信息将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及服务号)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71-6264249
互助县中医院0972-8322205
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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