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3 08:44:19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1年秋季南通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健专业技术人员57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四、考试
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不需笔试,其余岗位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其它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结束次日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以及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弃考。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人员确定。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其他岗位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送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招聘单位根据人社部门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连续两次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2个月内取消再次应聘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因劳资纠纷影响聘用的;
6.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8861076(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七、本《公告》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1812820(海安市卫健委人事科)。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附件:
附1: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秋季公开招聘卫健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2: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秋季公开招聘卫健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
2021各地市医疗备考交流QQ群
江苏:210930235 南京:307222482
徐州:565270057 无锡:809452213
苏州:374522582 常州:435313917
泰州:111463120 宿迁:636187501
镇江:653626534 淮安:942857235
扬州:663681216 南通:306325978
盐城:476417655 连云港:781692660
官方公众号
官方客服号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推荐 | |||||
热点考试 | |||||
招考公告 | 职位查询 | 报名时间 | 报名条件 | 报名入口 | |
笔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成绩查询 | 面试公告 | 录取公示 | |
实用备考 | |||||
免费直播 | 笔试练习 | 面试练习 | 医考题库 | 模考大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