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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巴中市平昌县公立医院招聘员额管理技术人员67人公告

2021-08-12 09:43:09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平昌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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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四川华图医疗卫生招聘考试网整理发布,更多资讯请关注四川华图医疗卫生考试微信公众号(scwsrcxx),报班咨询客服:点击查看

为规范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管理、缓解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现状,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实行人员总量控制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川编办发﹝2016﹞129号)、中共巴中市委编办等4部门《关于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控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巴编办发﹝2017﹞200号)、巴中市人社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巴人社发﹝2015﹞29号)和平昌县卫生健康局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平昌县医疗集团工资总额核定办法(试行)等3个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平卫健发〔2020〕6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员额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67名〔其中:平洲医疗集团38名(县聘县用28名,县聘乡用10名),同昌医疗集团4名(县聘乡用4名),江口医疗集团21名(县聘县用17名,县聘乡用4名),县妇幼保健院4名。具体竞聘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详见附件《平昌县2021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及对象

招聘单位为平洲医疗集团、同昌医疗集团、江口医疗集团、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现场报名的第一天),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其他条件

1.平洲医疗集团招聘“县聘县用”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全

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临床和中医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2.江口医疗集团招聘“县聘县用”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卫生序列类要求执业医师或卫生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准入要求的必须具有相应准入资格)。

3.各医疗集团招聘“县聘乡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卫生序列初级师及以上职称(有准入要求的必须具有相应准入资格)。

4.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综合岗位),必须要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报考

1.事业编制人员;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招聘后在该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9:00至12:00时。

2.报名地点: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本次将设多个报名点。报考平洲医疗集团岗位,报名地点为平昌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考同昌医疗集团岗位,报名地点为平昌县中医医院人事科;报考江口医疗集团岗位,报名地点为平昌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报考县妇幼保健院岗位,报名地点为平昌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各报名点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将报名材料统一送卫生健康局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大于招聘岗位数1.5倍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聘岗位数1.5倍时,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民民身份证》方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本方案规

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全部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低于8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考生签字确认后离场。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各招聘单位信息平台公示。

3.加分

加分按规定在总成绩中加分。

(1)从业资格加分:护理专业取得三甲综合医院颁发的《护

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加3分、取得专科护士合格证的加1分;近三年在上级医院(三甲综合医院)进修报考专业半年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加2分,加分可累计计算。

(2)工作经历加分:实行县域内卫生行业工作经历加分制。应聘“县聘县用”的考生,在县域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每工作一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加2分;应聘“县聘乡用”的考生,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每工作一年加2分,每个考生工作经历加分最多不超过15分。加分资格由招聘单位会同卫生健康局集中审查确认。

每个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算。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只进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2)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最后一位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下列方式解决,以笔试成绩分数高的优先。如总分数成绩中笔试和面试成绩一致的,重新笔试,并在笔试前签订承诺书。

(4)加分后总分达不到8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招聘单位所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考核成绩并列,以报考学历高者进入;若学历仍相同,以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时间先者进入;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以公告形式告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平昌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平昌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竞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收费:根据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报考“县聘乡用”的本县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一经录用,将继续回报前时所在单位工作。报考“县聘乡用”的其他人员,则根据岗位招聘总人数拉通排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具体岗位在选岗前告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以调档和政审为主。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报考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通过各招聘单位信息平台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报平昌县卫生健康局审核确认,填写《平昌县员额管理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此次招聘员额管理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合同(其中“县聘乡用”的人员,由相关医疗集团聘用),实行聘用管理,一经聘用,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用工合同,并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报考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动到其他公立医院。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各招聘单位信息平台予以公告。

特别提示:招聘各环节中请考生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行配备口罩等基本防疫工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本公告由平昌县卫生健康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平昌县卫生健康局(0827)6222630

咨询电话:平洲医疗集团(0827)6239569

同昌医疗集团(0827)6222167

江口医疗集团(0827)6236610

县妇幼保健院(0827)6222817

附件:1.平昌县2021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平昌县2021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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