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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南岸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7人公告(医疗岗82人)(2)

2021-07-12 13:51:11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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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重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布:2021年重庆南岸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7人公告(医疗岗82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医疗卫生招聘考试备考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南岸区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大纲以2021年3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暂定于2021年8月9日09:30后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随后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3.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报考教育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采取说课、实操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不低于10分钟,报考教育的其他岗位的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时间不低于15分钟;报考卫生岗位的采取答辩方式进行,时间不低于10分钟。

各招聘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其中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未达到5:1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但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若达不到2:1的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暂定交费时间:2021年8月10日09:30—8月11日18:00(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人)。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8月14日(星期六),专业技能测试要求考生应于测试当日上午08:30前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逾时未到指定候考室者视为放弃。

专业技能测试地点:暂定于2021年8月12日下午14:30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进入综合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布

两科合计成绩和进入综合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南岸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按规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持相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

进入综合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于2021年8月17日—8月18日,09:30—11:30,14:00—17:00。

进入综合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3楼1304室)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综合面试具体人员时间地点等事项暂定于2021年8月26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按照进入综合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被取消资格的,按进入综合面试人数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根据考生成绩研究确定。综合面试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综合面试。凡考生有缺考科目的,取消资格。

组织综合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综合面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8月28-29日。如有变化,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另行通知。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暂定于2021年8月30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综合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lsbj.cq.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南岸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期间不得向区外流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提出流动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网上发布的相关通知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招聘简章由南岸区人力社保局、南岸区教委、南岸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023-62986601

南岸区教委:023-62900046

南岸区卫生健康委:023-62989702

附件下载>>>

1.南岸区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专业参考目录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4.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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