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5 11:37:27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1年上半年四川宜宾市江安县事业单位医疗岗考核招聘16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四)面试主要形式及范围
各岗位具体的面试形式详见《岗位表》。
1.结构化面试: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2.专业技能面试:考核医务人员应具备的诊断、治疗基本操作技能和临床急诊、急救技术的熟练掌握程度,考核医务人员的临床思维应变能力,特别是掌握的理论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相结合的思维判断能力,考核医务人员基本技能的规范化操作程度。
3.试讲:考察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教育教学思路清晰程度、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教育教学方法的应用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考试总成绩
教育系统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非教育系统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当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和江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对于形成了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县人社部门审查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2620738
九、人才政策待遇
本公告招聘的人员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江安县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十条》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十、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人才引进政策由江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0831-2600085(卢老师)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2620738(杨老师)
附件1:江安县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附件2.江安县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非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附件3.江安县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二(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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