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7 15:07:27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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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中医医院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云南省临沧市中医医院是按照三级中医医院标准规划建设的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养生等为一体的政府公立中医医院,负责开展临床医疗、健康保健、康复急救,提供医疗、护理和保健服务,承担临床教学、培训及科研工作。医院位于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临翔区城中心。医院规划床位998张,建设用地130亩,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总投资7.9亿元。
按照花园式医院,集休闲、养生、水体、运动、健康等为一体的设计理念,建筑、装修、花园、服饰等体现佤族医药特色,规划建设整体形象体现具有中医和佤医药特色,融入文化、康体养生功能,打造成为健康养生目的地。同时,在临沧市临翔区城市中心区域设立临沧市中医医院分院。
为加快临沧市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充实临沧市中医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进医院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提升医院综合实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招聘计划岗位61名,其中临床、中医学科博士研究生1人,临床、中医学科博士研究生1人,临床、中医学科主任医师3人,临床、中医学科副主任医师8人,临床、中医学科硕士研究生8人,临床、中医学科硕士研究生17人,护理硕士2人,检验硕士1人,中药2人,康复医学2人,针灸推拿5人,医学影像1人,临床、中医学科主治医师5人,麻醉2人,病理诊断1人,儿科1人,急诊1人(详见:具体岗位条件及资格)。
二、引进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符合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执业资格要求,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引进人员原则上为市外就业的人员和市内外未就业的人员,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医学类专业研究生及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原则在50岁以下;
2.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科室管理经验人员,年龄原则在40岁以下;
3.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持有规培合格证人员,年龄原则在35岁以下。
4.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年龄原则在30岁以下,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不需要参加住培的。
(二)具体岗位条件及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引进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在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沧市中医医院、丁香园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
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持有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资质、职称证书等资料原件扫描件,近期白底免冠电子版的彩色照片;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的聘书、录用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等,并制作成简历发送至邮箱lcszyyrsk 126.com。
2.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持有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资质、职称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电子版的彩色照片;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的聘书、录用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等。
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核发学历证和学位证、规培证时间前应聘的,可提供推荐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156号,临沧市中医医院三楼人事科。
3.报名者现场填写《云南省临沧市中医医院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由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组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招聘过程中对提供虚假材料、作弊、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当天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156号,云南省临沧市中医医院三楼人事科。
(五)签订协议。以面试成绩和引进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临沧市中医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中医医院负责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七)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市中医医院负责组织开展,考察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拟引进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由临沧市中医医院确定,届时通知拟引进人员。体检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市卫生健康委申请复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接到考生书面复检申请后将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考生自理。
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复检、检测的拟引进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复检、检测执行回避制度,体检(复检)医生、检测人员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引进。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是未就业状态,即与任何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已就业拟聘用人员办理好相关与原单位的解除聘用关系的手续,或2021年的毕业生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规培资格等,在线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来医院报到经医院考察考核合格后,在临沧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聘用前的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要求实名反映。
(十)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将拟引进人员按程序报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为期8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有关政策
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享受国家事业编制,按照引进时的资格条件,以“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补贴和住房保障。
(一)福利待遇
引进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按照引进时的资格条件,给予奖励补贴和住房保障。
1.具有在三级甲等医院3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130万元(税前)。
2.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100万元(税前)。
3.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人员给予奖励70万元(税前)。
4.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人员给予奖励60万元(税前)。
5.具有3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50万元(税前)。
6.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40万元(税前)。
7.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规培合格证人员给予奖励15万元(税前)。
8.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给予奖励6万元(税前)。
(二)住房保障政策
服务期内,符合享受第一类至第六类奖励,第七类奖励中是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医学学士学位和主治医师的,免费提供住房保障。属于临沧市户籍,或在临沧市内有住房的,服务期内不予提供住房保障。
(三)考核管理
1.引进的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或辞职。主动调离、辞职的,应全额退还发放奖励资金,并按奖励金额的50%缴纳违约金。
2.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建立的引进人才考核激励评价机制,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全额退还奖励资金。
3.以隐瞒或虚报学历、职称等证件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人才资格及相关待遇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享受的人才奖励,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引进人才日常管理以所在科室和医教科为主,并在选拔任用、职称晋升、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等方面优先照顾,将医德好、业务精、工作成绩突出的医疗卫生人才选拔任用到重要岗位。积极为优秀医疗卫生人才搭建平台,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带头作用。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引进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对违反引进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同时,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二)参加应聘的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资格。同时,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交招聘工作人员审验。在规定开考的时间内不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资料。通讯工具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和外界以各种方式取得联系。
报名邮箱:lcszyyrsk 126.com,咨询电话:(0883)3064938
联系人:余老师13988330766,吴老师18183800204。
监督电话:0883-2135312(市卫健委派驻纪检组)0883-2160142(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0883-2145879(市卫健委机关党委)13987030573(市中医医院纪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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