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3 10:05:20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利州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利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四川广元市利州区2020下教育和卫生系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医疗5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和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报名时只作资格初审,在招考过程中还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现象的将取消报考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缴费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纳50元,面试每人缴纳80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附件4)。
五、考试、考核
(一)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二)考核招聘方案由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制定后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由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三)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相关规定(附件5)。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广元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必要材料,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除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乡镇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建议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区各级政府部门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示无异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1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附件2)。
(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七)如因相关地区防疫规定,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八)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考试日程如有调整,将提前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密切关注公告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83058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3309827
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3213034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委:3267755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2:广元市利州区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5: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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