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9 19:48:49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安康人社局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安康人社局发布:2020年陕西安康市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5人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5.护理专业(含助产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护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护理急、慢性病人的护理原则、操作技术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6.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临床免疫学和免疫检验、微生物学检验、寄生虫学及检验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7.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医学影像学范畴内各项技术(包括普通放射、CT、超声影像等)及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等专业知识,以及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8.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临床医学基础、康复医学、康复功能评定、物理治疗学、中医康复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9.药学类专业(含药学、中药学)。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药理学、药剂学、中药学及药事管理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10.公共卫生类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及专业知识、医学综合等,以及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应聘人员在专业能力考试成绩上加3分,对取得执业医师的应聘人员在专业能力考试成绩上加5分。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拟加分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对外进行公示。
考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考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专业能力考试成绩与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20年11月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查询。
应聘人员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四)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在考试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准考证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并按程序退还笔试考试费。中高风险地区来安返安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健康信息中误选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仍然需要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各县(区)应聘人员体检由县(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的人员中,依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六)考察
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的人员中,依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于2020年12月中旬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由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统一办理招聘手续,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录岗位的确定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负责。聘用人员须在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连续工作8年以上。在最低工作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纪律要求
为维护2020年安康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各县(区)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拟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宣布无效,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对违纪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及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以防止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所有通过本人电话或网络告知可透漏试题、答案、包过的电话和信息,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如有发生,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体检等安排以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为准。
2.本次招聘专业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及相关用书。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轻信有关“安康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考试”的电话、短信、微信、QQ、出版物以及培训广告的宣传,以免上当受骗。社会上可能出现的假借安康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电话:0915-3212068
监 督 电 话: 0915-3212252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岗位咨询电话: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上所留电话。
附表1:安康市2020年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点击查看】
附表2:2020年安康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考试报名表【点击下载】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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