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6 11:28:42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锦州医科大学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锦州医科大学发布:辽宁省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招聘启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地处渤海之滨,坐落于风景秀丽的辽宁西部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锦州,是2004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按照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以医学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一、聘用性质:劳动合同制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各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从事教学工作及科研能力;
(三)年满十八周岁,品行端正;
(四)应聘专业为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物理学、化学、药学、计算机专业;
(五)应聘人员若存在曾受过行政处罚、党纪、政绩处分或因不胜任本岗位工作被辞退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弄虚作假等行为,学院将不考虑录用。
(六)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三、招聘类别及相关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能够带动学院学科建设及学科发展的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康复治疗学等相关专业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3、国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4、国家自然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6、国家级教学名师;
7、近5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著,单篇影响因子在10.0以上,且累计影响因子在20.0以上者;
8、在国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者;
9、其他在学术界与上述人才具有同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二)骨干教师
具有博士学位,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物理学、化学、药学、计算机专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年龄在45周岁以下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科研课题参与者;
2、省级科研课题主持人;
3、近5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著;
4、有高校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科研能力强,具备其他相关条件的骨干人才。
(三)专任教师
应聘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等相关专业人员需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上;应聘人员应能满足各项基本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应聘口腔医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的人员需有执业医师证或执业技师证及从业资格证。
三、聘用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的相关待遇学院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金。
(二)一经聘用的专业教师转正后基础工资收入可达4000-6000元/月,除工资外的福利待遇如下:
(1)课时费;
(2)午餐补助;
(3)通勤补助;
(4)每年一次健康体检;
(5)研究生住房补贴;
(6)外地入职人员可安排员工宿舍;
(7)饮水补贴;
(8)其它节假日福利如教师节、生日福利等待遇,均同在岗职工。
(二)所有聘用人员转正定级后,符合条件者可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随着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和在院工作年限的增加,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如聘用人员有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经认定后,享受院内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三)所有人员聘用后享有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二)报名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见附件),贴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含第一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英语等级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历(各层次)查询证明。锦州本地的报名者请直接将纸质材料送到医疗学院人力资源部(环形公寓办公区一楼)并将以上所有材料投递到58407650@qq.com邮箱内,外地的报名者将上述材料投递,58407650@qq.com邮箱内,同时加QQ群:519065326(医疗学院招聘教师),申请入群时所用格式:姓名+所报专业,所有招聘相关事宜在群里通知。
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名者所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材料将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严格按照招聘要求审查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核对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始终,如发现资料不符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拟招聘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列为拟聘用人员。有异议人员将由学院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6—3345158
联 系 人:刘老师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昆明街2A号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人力资源部
邮 编:1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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