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31 14:18:06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卓坤医学网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华图卓坤医学网发布:2020海南三亚市中医院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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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院业务发展和人才储备的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三亚市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三府办〔2015〕27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三亚市中医院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三亚市中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所招聘人员均为编制外合同制的聘用人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职称证等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三亚市中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三亚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syzhy.com/)及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中医院网站及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8:00至9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606),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者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能超过2MB):
(1)本人身份证(正反合并一面上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4)所报岗位需要的资格证书;
(5)《三亚市中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表2,表中“报名人签名”处必须手工签名,扫描后上传);
(6)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7)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规培证明或合格证书)。
(8)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所提供联系方式(电话、邮箱)必须保持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4)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三亚市中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syzhy.com/)和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上所发布的信息,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发生的相关程序性问题,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0天内完成,请考生关注报名系统后台。
4.资格初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通知将在三亚市中医院官网和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公布。
5.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招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四)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计算出综合成绩。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综合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2)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中医院网站、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公示。
2.资格复审
(1)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同入围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2)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公布后,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底依次递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考生,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3)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2)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中医院网站、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公开招聘考生如出现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递补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
2.体检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3.体检结果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中医院网站、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公布。自愿放弃体检,需提交书面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六)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三亚市中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
对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公开招聘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被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一)招聘过程须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本人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注明之专业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郭老师
咨询电话:0898-88672251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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