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8 11:04:03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卓坤医学网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华图卓坤医学网发布:2020年福建南平市医疗类储备人才引进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全国医疗事业单位每日招考丨事业单位每日一练丨福建医疗课程丨备考QQ群:757986465
为加强南平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精神,计划从国内医科类大学招聘引进一批医疗类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A类医疗类储备人才:当年国内医科类大学综合排名前50位的高校医学类专业(其中,中医药类大学限市人民医院招聘的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
2.B类医疗类储备人才:当年国内医科类大学综合排名前50位的高校医学类专业(其中,中医药类大学限各中医院招聘的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和其他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
此次招聘的医科类大学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3.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6.近5年未在南平区域内就业过(不含脱产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
7.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要求;
8.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含在南平市域外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安排
A类医疗类储备人才安排到南平市属三级医院工作;B类医疗类储备人才安排到南平市属二级医院或县(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2)
四、相关待遇
1.引进方式。符合选拔引进条件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双向选择,直接聘用。
2.职称评聘。根据A、B类医疗类储备人才数量,调剂人才职称岗位,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
3.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按聘任医院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执行。
(2)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5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助。
(3)引进人才在南平工作期间,享受《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中“人才奖励房”相应政策,连续工作满5年后,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不超过80㎡、60㎡的人才房或40万元、30万元购房补助;本科生入职后新购商品住房,工作满3年后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
(4)引进人才的子女入(转)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的,可不受购房、居住、户籍等条件限制;配偶需随迁安置,符合调配资格条件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民营医院按《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规定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人员,可申请参照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五、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由市、县卫健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登录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np.gov.cn/)网站下载填写《2020年南平市医疗类储备人才报名表》(附件3),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将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扫描发送至报名单位电子邮箱(附件3)。应届毕业生还需扫描发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三方协议书等材料。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2.面试
采取谈话面试的方式,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学习能力、业务能力和职业心理能力等。具体面试工作由市、县卫健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3.考察
通过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工作采取个别面谈、查阅资料档案等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阶段,体检工作由市、县卫健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5.公示
拟引进人才名单在市、县卫健主管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
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政策咨询
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99—8875131。
南平市属医疗单位及各县(市、区)卫健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官方公众号
官方客服号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推荐 | |||||
热点考试 | |||||
招考公告 | 职位查询 | 报名时间 | 报名条件 | 报名入口 | |
笔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成绩查询 | 面试公告 | 录取公示 | |
实用备考 | |||||
免费直播 | 笔试练习 | 面试练习 | 医考题库 | 模考大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