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闽侯县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59人公告
2017-07-28 13:48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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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闽侯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医院建设步伐,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按照《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规定,2017年,闽侯县卫计系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9名(其中:闽侯县招聘156名,高新区招聘3名,总共15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159人)
详见:《2017年闽侯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信息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fzrcsc.com)、闽侯县政府网(www.minhou.gov.cn)等相关网站同时公布,并在闽侯县电视台滚动播出。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4、招聘范围为全国,招聘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8月10日至1999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外县区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卫生技术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以及卫生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本县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5、岗位要求的毕业生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条件,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10日之前取得(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6、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第二学历(位)须在国家学信网、省教育厅网站可查询。
7、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9、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10、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7年8月10日9:00~8月16日18:0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9:00~8月16日24:00。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应于资格复核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17年8月10日9:00~2017年8月16日24: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8月17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四)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2017年8月10日9:00~8月17日18:00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五)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请于8月25日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四、笔试和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
2、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按照有关规定,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至8月14日。笔试加分对象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上述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上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闽侯县自行划定。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
6、招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且专业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内的(含10:1),可免予笔试,进行医学技能测试,医学技能测试合格的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上,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上公布,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8: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本次招聘按招聘岗位报名(高新区除外),即只报考招聘岗位,不报考具体单位,待拟聘人员确定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应聘人员根据对应的报考岗位依次自主选择具体聘用单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笔试工作委托福州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不得在本单位对报考者进行体检。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人事档案寄存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最低服务期五年(不含规培时间)。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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