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醴陵市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48人公告(2)
2017-04-17 15:14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醴陵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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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卷面总分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
岗位代码001至005岗位考西医临床三基(A卷)。
岗位代码006、007岗位考中医临床三基、西医临床三基,分值各占50% (B卷)。
岗位代码008、009岗位考基础护理知识和护理临床知识(C卷)。
岗位代码010、011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D卷)。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株洲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
(5)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综合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6)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http://rsj.liling.gov.cn/),不再电话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醴陵市人社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株洲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醴陵市人社局:0731—23240958
醴陵市卫计局:0731—22356716
中共醴陵市纪委派驻卫计局纪检组:0731—22356730
中共醴陵市纪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0731—23286809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卫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醴陵市公开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附件:2017年醴陵市公开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一览表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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