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大邑县卫生系统招聘45人公告(3)
2017-10-19 15:16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体检、考察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社局和大邑县卫计局组织。体检安排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排序)。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排序)。
八、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1.拟聘人员公示无异后,由县人社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2.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聘用人员应在本县工作3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待遇
招聘的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十一、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大邑县人社局028-88280039
大邑县卫计局028-88222901
监督电话:大邑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28-88280662
大邑县卫计局纪检监察室028-88268505。
原标题:2017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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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9日
(编辑:王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