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乌审旗公立医院公开招聘50名公告(2)
2017-10-24 10:54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四)笔试
1.笔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分蒙、汉文试卷,考生在报名时自己选择答卷语种,同一种试卷上只能用一种语言文字答题,否则按零分计算,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满分为100分。
2.加分条件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位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实践技能考核),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招聘岗位要达到2:1,并在绿色乌审网站、“乌审旗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健康乌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需持报名时所有资料的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实践技能考核资格。
(2)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实践技能考核。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因素致使所报岗位实践技能考核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另行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复审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实践技能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入实践技能考核环节,采取现场回答和实践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
2.总成绩=(笔试成绩+实践技能考核成绩)×50%,分别按照招聘专业进行排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方法进行考核,按考核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1.体检医院为考生报考时相对应的医院,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2.未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经体检合格,确定拟聘人员。
(七) 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绿色乌审网站、“乌审旗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健康乌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由医院聘用,进入试用期。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招聘的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与医院同级同类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或不予录用
1.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进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4.执业过程中发生过医疗事故,且为第一责任人的。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违法违纪、扰乱社会秩序的。
(三)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
旗蒙医医院
(1)报考临床医学(内、外、妇产、儿科)、麻醉、口腔、蒙医、中医岗位的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临床、麻醉、口腔专业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蒙医、中医专业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
(编辑:王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