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2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拟对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考察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16日上午7:00,在老河口市健康管理中心中医医院部(市胜利路与中山路交叉口)进行体检。
2、考察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17日至1月19日,在考生报考单位参加考察。
三、体检工作要求
1、参加体检考生务必按照时间要求按时到达体检地点集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生参加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现场确认身份后方可参加体检。体检时需交纳二寸彩照两张、体检费用300元。
3、体检参照招聘录用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体检考生必须遵守纪律,严格程序,所带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体检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参加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6、参加体检考生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不进食、不喝水)。
(3)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4)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考察工作要求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审核考生的档案资料、符合报考岗位的印证资料,并对考生进行座谈。若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公告中的任一条件,或者考生的实际情况不适合报考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后可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果报老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由老河口市卫生健康局报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进入考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学籍档案,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人事档案。考生参加考察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个人学籍档案、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按规定期限参加考察;不按期参加考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如需开具调档函的考生,请确定本人的档案存放单位后联系考察单位开具调档函。考察材料逾期未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进入考察的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违背聘用原则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5、进入考察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各地各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人事工作相关文件和招聘单位要求,凡近期已被或即将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以录用文件、聘用文件下发日期为准),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我市事业单位不再重复聘用,请各位考生合理选择。
2、因体检和考察环节紧密相连,根据招聘公告有关要求,进入本次事业单位体检和考察环节且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尽早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以免影响聘用。
老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