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3 13:39:18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22年上半年四川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医疗类9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l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3月29日前(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将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送交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科(中共泸州市委2号办公楼二楼214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2年5月上旬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级招考单位负责。在5月中旬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零分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限定了户籍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就业工作部门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考生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中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时发放的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5月20日至22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时,则对最后成绩并列的人员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按成绩高低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含拟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还应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人选,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级招录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市级招录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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