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3 10:23:28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发布:【辽宁】沈阳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现场资格审查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用工报名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考虑疫情情况,资格审查时间定为全天,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8:30分—11:30,下午为12:30—15:00),见附件资格审查名单,请考生严格按分组、按时间安排参加资格审查。
二、审查地点:沈阳学大教育培训中心(皇姑校区)(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48号。地铁10号线长江街站A出口东100米)
三、参加人员:所有报考妇幼保健院的考生(报考免试岗位的考生及参加笔试岗位考生)
四、携带要件:
1、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及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职位信息表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研究生另需携带证明研究专业方向的材料(毕业论文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导师签字、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自行掌握),个别职位要求职称证或其它要件的(工作年限需提供单位证明),请考生注意查看和携带,以免因要件不全耽误时间。
2、注意事项:(1)请接受资格审查的考生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本地考生持行程码,外地考生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2)按照安排表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陪同人员不得入场),等候期间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照程序参加审查。(3)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到场参加审查,因本人在外地或其它原因确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替审查并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考生审查要件,由于被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审查出现问题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提醒考生请随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及沈阳市卫健委网站、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的关于考试、面试等后续环节的通知。
原文标题:沈阳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sysfybjy.net/article/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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