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9 11:36:21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沈阳医学院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沈阳医学院发布:【辽宁】沈阳医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各位考察对象:
根据《沈阳医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和人社部门相关安排,现就沈阳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考察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关于考察相关要求
1.考察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3日。
2.考察内容:主要考察以下三方面内容:
(1)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思想政治表现,主要指政治立场、政治理论水平、遵守纪律情况。
道德品质,主要指品德修养、生活作风。
业务能力,主要指拟聘岗位需要的能力,包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岗位所需要的业务能力。
工作实绩,主要指工作态度、务实敬业精神、完成本职工作情况、取得的工作成绩;对以本科生身份报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校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
(2)考察对象符合报考条件、资格要求情况。
调阅考察对象档案,将档案记载与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材料相互比对印证,再次复查考察对象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它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3)考察对象是否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情况。
重点查阅考察对象是否存在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情况。
3.考察方式
(1)按照《公告》要求,采取实地调查、调阅档案、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
(2)所有考察对象均采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函调+档案审核方式进行考察。
①考察对象为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名的2021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或以2021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本科及硕士毕业生,读书期间档案在就读学校,由现就读学校出具书面现实表现材料,加盖学校院系党组织公章并密封。
②考察对象现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书面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无法提供函调材料或无法将档案调入的省内人员,学校将组织考察组进行实地调差。
③考察对象为往届毕业生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时无工作单位的,无须提供函调考察材料。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邮政编码:110034 电话:024-62215705
送达地址:沈阳医学院洁行楼301室
收 件 人:沈阳医学院 人事处 黄老师
联系电话:18240398672
二、关于需考察对象配合办理事项
1.考察对象应向原工作单位提前汇报考察事宜,以便于实地考察或函调考察的开展。符合函调考察条件的考察对象本人通过网络下载并彩色打印《关于协助出具现实表现材料的函》(附件1),本人自行填写工作或学习单位名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考察组实地考察前会与考察对象及工作单位联络。因考察对象本人或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原因造成无法完成考察工作的,所引发后果与我校无关。
2.调档。考察对象通过网络下载并彩色打印《调档函》(附件2),本人自行填写单位等信息。全体考察对象务必于2021年7月23日下午15点前将密封的本人档案邮寄或送达至沈阳医学院人事处。
3.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全体考察对象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对象通过网络下载并彩色打印《关于协助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附件3),本人自行填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名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4.填写考察材料。考察对象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考察材料》(附件4),如实填报考察内容,属择业期的考察对象无需填报考察材料。
5.签署《承诺书》(附件5)。考察对象本人通过网络下载并正反面打印《沈阳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承诺书》。
三、考生送交材料
所有考生填报《沈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附件6)一式三份(表中白色背景证件照电子档上传,正反面彩色打印),《沈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于7月23日(上午:8:00至上午11:30点,下午13:00至16:30)由本人同时携带《承诺书》、《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材料》送达洁行楼3楼会议室。7月23日前本人档案必须送达至沈阳医学院洁行楼301室。
人事处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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