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1 13:32:30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辽宁中医药大学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辽宁中医药大学发布:2021年辽宁中医药大学自主招聘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的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各位考生:
辽宁中医药大学2021年自主招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请各位考生登录招聘报名系统(https://lnzy.icloudportal.com)进行查询。现将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自主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55分。参加资格审查者成绩须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并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资格审查人数1:5的比例确定。在报名系统中“是否参加资格审核”栏里,标注“是”的考生,为进入下一轮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12月2日(周三),上午8:30-11:30(岗位代码dx-001至dx-009、dx-021至dx-026),下午13:00-15:30(岗位代码dx-011至dx-018、dx-027至dx-033);地点为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校区(西院)机关楼12楼1230房间(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教学发展研讨交流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防疫要求
1.考生资格审查前14天开始至资格审查前1天,不得赴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每日自行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资格审查当天须持身份证、填写完整的《考生资格审查前14天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辽事通健康码”双码绿码,以上要求全部合格人员方可进校。
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一律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当天须持身份证、填写完整的《考生资格审查前14天体温测量登记表》、“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辽事通健康码”双码绿码、2次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要求全部合格人员方可进校。
来自上海市、天津市、安徽省阜阳市、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云南省及届时突发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资格审查当日前14天有以上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资格审查当天须持身份证、填写完整的《考生资格审查前14天体温测量登记表》、“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辽事通健康码”双码绿码、资格审查当日前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要求全部合格人员方可进校。
考生每日测温高于37.3℃或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诊,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且资格审查当天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参加资格审查。曾出现疑似症状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当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诊断证明及复印件1份,否则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2.考生进校、资格审查全程须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有呼吸阀口罩),排队进校、资格审查等待就坐等均保证一米以上距离,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考生资格审查时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3.对资格审查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体温超出正常范围(≥37.3℃),须经疾控和医疗专家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判断是否具有正常参加资格审查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进校参加资格审查。我校会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理,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进行隔离观察,重复测量两次体温后,体温仍高的,由考生自行前往发热门诊就医。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可按工作人员指导,转移至备用房间进行资格审查;不具备继续参加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送至医疗机构。
4.对于资格审查前吃退烧药等药品,进校时体温检测正常,入校资格审查后
体温异常、超出正常范围的考生,将取消资格审查资格。
5.正在居家隔离、医学隔离或未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结果的考生,不得进
校参加资格审查。
6.考生在路途中注意严格防护,并备足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
罩,禁止佩戴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等个人防疫物品。
7.考生须及时关注辽宁省和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
和防控措施,并在资格审查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我校也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对考生防疫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8.如考生进校参加资格审查,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辽事通健康码”双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造成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资格审查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根据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审查区域配备了足够数量的测温枪、医用外科口罩、消毒剂、干手纸等各种疫情防控物资。资格审查区域安排了专业的清洁、消毒,保持房间开窗通风,对公共区域门把手、电梯按钮、楼梯扶手、桌面、椅面等定期擦拭消毒。
四、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下载,A4纸打印,并详细了解资格审查表的内容)。
要求:资格审查表项目须完整,全部内容一定要打印在一张A4纸上,否则影响本人的资格审查。如果不完整,请与报名系统咨询服务工作人员赵老师联系,联系方式:1571050016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已获得的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比如:岗位要求是硕士研究生,则本科及以下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也需提供)及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如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暂未领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外校的考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包括修业时间、专业名称、拟授予学位类别、成绩是否合格、拟毕业时间等内容),本校的考生由学校研究生学院统一开具学历学位证明。
4.海外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所应聘的岗位要求有外语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语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应聘的岗位要求外语语种的,需提供相应语言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学校推荐意见书原件(通常称为毕业生推荐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推荐表里的内容需填写完整,需要盖章的地方务必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7.所学专业的专业证明(领到学历、学位证书,且证书所载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除外),要求:证明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及方向是否一致、研究生导师的研究方向和毕业论文的减缩版;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8.所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加盖社会保险机构公章及从事工作年限和具体工作种类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由应聘者现(原)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或工作单位)开具,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工作证明模板请到学校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专区下载,并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填写。有工作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9.所应聘岗位要求SCI检索论文和SCI影响因子的,需提供SCI检索证明。
10.已参加工作并具有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供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1.所应聘的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的,请到现党组织关系所在组织开具相关证明,要求证明中明确被确定为中共党员(预备)的时间。
12.所应聘的岗位要求从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的,请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请各位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注册个人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并提交学信网、学位网上查询到的各学历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纸质版各一份。如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暂查询不到的,可提供查询到的学籍信息纸质版一份。拟录用前,需到人事处进行各层次学历、学位信息现场网上核实。
14.其他在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证明材料。
备注:
1.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要按照以上顺序准备相应材料;
2.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请将证书的封皮去掉,仅提供证书内部的材料。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下一轮考核。下一轮考核时间、方式和要求另行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和招聘报名系统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与否,在资格审查时,需要与工作人员双方共同确认。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工作人员将当场发放下一轮考核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电话
辽宁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电话:024-31207012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服务电话:15710500162
监督举报电话:024-31207128
如有不尽事宜,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辽宁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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