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19:02:36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172名工作人员成绩查询入口,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医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卫生人才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2021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172名工作人员成绩查询入口
》》》2021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172名工作人员成绩查询入口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即将进入资格复审与面试阶段,根据《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有关要求,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参加报考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各地区资格复审地点详见“附件1”
(三)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未打印《报名登记表》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19日至21日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网上报名”进行打印。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或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3.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取得服务项目证书的,须提供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起止日期、考核意见、服务单位名称、出具证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5.报考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需提供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及防疫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2”)。
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程序
按引导员要求到指定位置参加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1份签字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留给资格审查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到指定位置领取《面试通知单》,选择面试所用语种并在《面试通知单》上注明。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扣留在学校的,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同时要有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5.资格复审期间,考生须佩戴医学口罩,按照要求持健康码进入资格复审区域。
二、面试相关事宜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蒙古语回答,也可用汉语回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回答,不能混用,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单》。
三、强化监督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有关人员责任。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签订《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若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监督举报电话
0471-4606480(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请于工作日内拨打)。
0471-4606783(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请于工作日内拨打)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官方公众号
官方客服号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推荐 | |||||
热点考试 | |||||
招考公告 | 职位查询 | 报名时间 | 报名条件 | 报名入口 | |
笔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成绩查询 | 面试公告 | 录取公示 | |
实用备考 | |||||
免费直播 | 笔试练习 | 面试练习 | 医考题库 | 模考大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