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 | 济宁 |
地区 | 济宁市 |
主管部门名称 |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名称 | 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 |
单位性质 | 财补 |
岗位名称 | 心理治疗 |
岗位类别 | 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
招考人数 | 1 |
专业 | 应用心理学 |
学历 | 全日制研究生 |
学位 | 硕士及以上 |
招聘对象 | |
专业技术资格 | |
年龄要求 | |
职业资格 | |
基层年限 | |
其他条件 | 1、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2、大学为全日制本科(四年制或五年制)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科专业为应用心理学、临床医学、精神医学;3、毕业院校均为医学类院校。 |
考试类别 | 直接面谈、面试 |
考试科目 | 直接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组织实施。 |
进面分数 | |
面试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