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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 · 济宁市 ·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精神病诊疗1

省市济宁
地区济宁市
主管部门名称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单位名称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
单位性质财补
岗位名称精神病诊疗1
岗位类别直接考察,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招考人数2
专业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学历全日制研究生
学位博士
招聘对象
专业技术资格
年龄要求
职业资格
基层年限
其他条件1、大学为全日制本科(五年制)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精神医学;2、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
考试类别直接面谈、面试
考试科目直接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组织实施。
进面分数
面试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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