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9 15:56:00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整理发布:北京房山考点关于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情政策解读,报考问题咨询,请关注(华图护士资格考试)公众号。加入备考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2月14日-12月27日,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及现场确认。北京房山考点发布关于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华图医疗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考生: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关于北京地区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房山考点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和考生范围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房山考点接收的考生范围为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考生:(1)在房山区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2)房山户籍无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存放在房山区存档机构的考生。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考生上传报名审核所需材料和网上报名确认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为2022年12月14-27日,考生须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原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数码照片,打印《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考生网上上传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由工作单位审核后盖单位章(房山户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盖存档章)的扫描件;
2.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扫描件;
3.本人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4.在教学、综合医院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手册扫描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6.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考生手工填写后)扫描件;
7.近三个月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社保缴费明细(房山户籍无工作的考生非必传)。
(三)网上审核确认
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12月15日—30日
预报名结束后请考生应密切关注系统状态提示。系统提示已完成线上确认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系统提示“确认不通过的,考生须在2022年12月27日前重新上传报名材料,逾期未重新上传并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考试收费
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21〕190号)执行,即每人每科45元。本年度北京考区仍将实行网上支付考试费,考生信息确认后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3日—14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
2023年3月30日-4月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科目及时间
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23年4月8、9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批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
4月8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4月9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六、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成绩合格证明网上打印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考试成绩合格者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七、考试成绩管理及效用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一次考试通过以上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咨询电话:8934573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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