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北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精神病医院) > 公卫医师

湖北 · 武汉市直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精神病医院) · 公卫医师

省市湖北
地区武汉市直
主管部门名称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精神病医院)
单位名称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精神病医院)
单位性质
岗位名称公卫医师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十二级
招考人数1
专业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学历研究生
学位硕士
来源类别承担相关信息和数据的审核、管理及科研、教学工作
专业技术资格
年龄要求18-35周岁
职业资格非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医师执业资格证
基层年限
其他条件非高校应届毕业生需1年相关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可聘任至专技十级岗位。执业范围要求为公共卫生。
考试类别医疗卫生类(E)
考试科目E类(公共卫生管理)
进面分数
面试比例1:3
免责声明:华图卓坤医学网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华图卓坤医学网简介关于我们媒体关注联系我们法律声明免责声明投诉与建议网站导航申请友链加入我们

职位对比

开始对比
清空
湖北

亲!请登录

真实姓名:
手机号码:
选择地区:
请选择地区
  • 请选择地区
  • 安徽
  • 湖北
  • 云南
  • 广西
  • 贵州
  • 陕西
  • 青海
  • 甘肃
  • 宁夏
  • 内蒙古
  • 江西
  • 四川
  • 辽宁
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