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4年3月发布了《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对2014年度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大纲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

  请各市在组织报名时告知报考人员按照2011年版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分别于2012年3月、2013年3月和2014年3月发布的《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和《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等三份文件依大纲调整的内容进行应试准备。

  教材订购由各市负责,为减少中间环节,方便报考人员购买,请各市直接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联系,联系人:郑蕾 马向君;联系电话:(010)68001429、68001428、68001446(传真);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6号西区8号楼三层,邮编:100098。

  执业药师(中药师)考前培训通知(附件3)请各市在组织报名时通知到每个报考人员。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九、其他事项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附件:关于举办执业药师(中药师)考前培训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9日

(责任编辑:董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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