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层卫生司要求持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落实中医科室建设,落实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落实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落实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新农合报销政策。
2014年7月1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工作视频会,基层卫生司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对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落实中医科室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扩建过程中,要按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本标准,建设标准化的中医科室,有条件的机构可设置相对独立的中医服务区域,优化服务环境。同时配置相应的服务设备,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是落实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一方面通过引进中医毕业生、聘请退休中医人才、名中医多点执业等方式补充基层中医药人才。另一方面要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广泛普及中医药知识,选派西医接受中医培训,促进中医和西医人才的交流沟通与技术合作。
三是落实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各地要大力推广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将针灸、拔罐、刮痧等比较成熟的中医药服务纳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重点发展内容。同时发挥行业组织优势,开发易操作、可推广、受群众欢迎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四是落实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省级基层卫生部门要配合中医药管理部门推动落实《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发挥中医药专业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作用,提高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的服务水平。
五是落实新农合报销政策。各地要落实好将适宜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并逐步提高新农合中医报销比例。探索研究中医优势病种打包定价和付费方式改革等试点,加大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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