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六、报名组织

  (一)201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网址:www.szrsks.com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24日9:00—7月3日16:00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7月4日—9日(双休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7月4日9:00——11日16:00

  网上报名是指:网上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携带规定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经网上银行支付平台完成缴费。

  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1)-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详见附件2)-网上缴费。

  (二)凡新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指定位置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可至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5.2001年以后毕业的(专科以上)须提供教育部网站上www.chsi.com.cn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除药学本专业外,其他相关专业报考的考生,在药店及其他相关单位工作的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应明确有具体的岗位;在大型医院工作的,必须出具医院人事部门的岗位工作证明。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六)10月1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4年3月发布了《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对2014年度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大纲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

  请各市在组织报名时告知报考人员按照2011年版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分别于2012年3月、2013年3月和2014年3月发布的《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和《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等三份文件依大纲调整的内容进行应试准备。

  教材订购由各市负责,为减少中间环节,方便报考人员购买,请各市直接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联系,联系人:郑蕾 马向君;联系电话:(010)68001429、68001428、68001446(传真);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6号西区8号楼三层,邮编:100098。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考生可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发票领取单至报名点现场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时间:2014年10月13日—30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申领。

  九、其他事项

  (一)信息更正办法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未打印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照片信息审核通过需要更改照片的或报名信息表已打印需要信息修改的,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报名点所属考试机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待审。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3、现场资格审核期间,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4、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二)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苏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询联系方式。

  附件1

  上传照片要求

  1、上传电子版照片为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相片文件大小不得超于30K(宽度为158像素,高度为210像素);必须是彩色,底色为白色、红色、蓝色;不留白边,不能歪斜。

  2、扫描相片时,扫描仪设置的分辨率为200dpi。

  3、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考后证书的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4、请不要上传通过胶片照片扫描或生活照、电子摄像头拍摄的电子照片。

  5、处理照片可使用在线照片编辑工具(点击打开)。地址: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6、如果发现格式不对,有可能是你的浏览器的插件问题,请更换机器或浏览器。

  7、网上上传的照片今后用于证书制作,今年的照片审核要求比较严格,请不要忽视照片的上传。

  附件2

  各县市区信息修改及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联系电话:65301425、65109680,传真电话:65109690

  常熟市: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常熟市新颜路113号人社局大院3号楼4楼)。联系电话:52805330,传真:52805330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三楼)。联系电话: 58697730、55390716、58981605,传真电话:58679060

  昆山市:昆山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昆山市珠江北路保昆商苑四楼)联系电话: 57339006,传真电话:57339010

  吴江区: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厦2楼G7窗口吴江区开平路300号)联系电话:63950285,传真电话:63950607

  太仓市:太仓市人社局职业技术管理科(太仓市柳州路38号北楼204)联系电话:53542494,传真电话:53542494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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