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7月4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工作。

  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6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和报考费交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于7月2日将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材料和《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送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省人社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进行省直考区报考资格终审。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缴费流程,于2014年7月11日17:00之前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考生缴费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收到所缴费用为准

  五、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可于10月14日16:00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此项考试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8元的标准收取,每科计收58元。

  七、注意事项

  请应试人员按照2011年版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和《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等三份通知依大纲调整的内容进行应试准备。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执行。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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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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