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0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

  二、报考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考者于2014年6月20日-7月20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EPG格式,400*320像素,大小应小于50KB。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

  3、初考考生及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均需作资格审查,办理现场缴费。各地州、市初考考生携带《考试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州、市药监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乌鲁木齐的初考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如下:

(责任编辑: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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